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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基本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12 09:5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汕头市潮南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基本业务装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CNC2015-gkNo.18)依照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预算金额、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采购内容: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基本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2、采购金额:人民币918,250.00元

3、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

二、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以营业执照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4.若投标人不是轻质防弹衣、防弹头盔、搜索灯、简易破拆工具、手持喊话器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供货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关于文件公示:现将该项目文件(采购编号:CNC2015-gkNo.18可点击附件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18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20日(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00)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潮南区党政办公用房十三楼1326室 

电话:0754-87785664     传真:0754-87785764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获取时请自带U盘、报名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并带齐报名函及以下资料(请带原件校对);

1)、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6)、若投标人不是轻质防弹衣、防弹头盔、搜索灯、简易破拆工具、手持喊话器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供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

开户名称:汕头市潮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广发行潮南支行     账号:105261518010005232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2日下午13时50分前递交到开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2日13时50分

3、开标时间:2015年6月2日14: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潮南区党政办公用房十三楼1326室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彭芳卿  电话:8776337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市潮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潮南区党政办公用房十三楼132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785664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7785764

附件:招标文件CNC2015-gkNo.18(点击下载)

 

汕头市潮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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