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指路标志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指路标志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5HYZX03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指路标志改造工程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吉财采计X【20150409】-6270号任务通知书列入采购计划。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高速公路通行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敦化、延吉、长春、双辽、德惠、伊通、靖宇、白城、松原等项目所在地区。
2.2建设规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指路标志改造工程施工内容。
2.3预计工期:计划2015年6月10日开工,计划2015年7月30日交工,共计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与施工相关的全部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为4个标段。
标段 | 施工地点 | 施工内容 | 拟建规模 |
JT01 | 珲乌高速公路吉林分局管理段落,珲乌高速公路敦化分局管理段落,珲乌高速公路延吉分局管理段落。 | 指路标志改造工程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施工内容 |
JT02 | 京哈高速公路、珲乌高速公路长春分局管理段落。 | 指路标志改造工程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施工内容 |
JT03 | 抚长高速公路、伊辽高速公路、营东高速公路伊通分局管理段落,抚长高速公路靖宇分局管理段落,珲乌高速公路白城分局管理段落,大广高速公路双辽分局管理段落。 | 指路标志改造工程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施工内容 |
JT04 | 松原绕城高速公路、珲乌高速公路、大广高速公路松原分局管理段落,京哈高速公路德惠分局管理段落。 | 指路标志改造工程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施工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吉林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二类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近5年内累计完成过不少于2项且累计合同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在1个标段中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2日至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由经办人(仅限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中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的任何一人)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日11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1855号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
邮编: 130022 邮编: 130117
联系人:张振东 联系人:宋经理
电话: 0431-85379687 电话: 18946775779
传真: 0431-85379687 传真: 0431-8567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