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漳州市龙文区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GWCG(2015)-GW 003GK-623(2015财购计[GW 003GK]号) 2、招标项目内容:漳州市郊野公园龙文段日常综合管养(绿化管养与卫生保洁)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 联系电话 | 地址 | 漳州市郊野公园龙文段日常综合管养(绿化管养与卫生保洁) | 其他服务 | --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漳州市龙文区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128103 | 龙文区 | |
3、预算资金:1043.1500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5-05-11至2015-05-18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漳州市南昌路10号华联商厦14层A部分 | 6、联系人: | 陈先生 | 7、联系电话: | 0596-2096303 | 传真: | 0596-2096302 | 公司网址: | | E-mail: | | 8、投标人资格: |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法定条件,并符合以下特定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复印件(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2、 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以是上一年度或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或从税务网站打印的纳税等证明文件)。 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体声明内容详见格式)。 4、 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证明材料(具体声明内容详见格式)。 5、 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 6、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环境卫生作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 7、 投标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须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 投标人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过期的须附有《组织机构代码年度申报报告表》。 9、 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 10、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5-06-01 09:0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5-06-01 09:0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开标大厅(十四层) | |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厦门市农业银行非矿支行 | 开户名称: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 | 银行帐号: | 40-343001040010641 |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5-5-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