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201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科技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受封丘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对封丘县201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科技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封丘县201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科技项目
二、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5]033-2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三标段:采购太阳能杀虫灯75台(含安装调试)。
第四标段:采购农药一批:1%甲维盐100ml/瓶,1500瓶;25%吡虫啉,8g/袋,3000袋;23%禾佑,50ml/瓶,3000瓶;75%肟菌.戊唑醇水分散颗粒剂5g/袋,3000袋。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太阳能杀虫灯交货期:2016年4月20日前交货。
农药交货期:2015年6月20日前交货。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第三标段:生产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国家农业部们颁发的“太阳能利用工”证明;第四标段:生产商或经销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11日—— 2015年5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 下午15:00—18:00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标段。
六、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1、法人代表身份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开标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第三标段:生产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国家农业部们颁发的“太阳能利用工”证明。
(4)、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工业路中段路东),联系电话:0373-8252026。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6月2日 下午15:30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大厅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2日下午15:00至15:3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八、采购人:封丘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3-7093116
地址:封丘县县委招待所北楼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3-8252036
地址:封丘县工业路中段路东
十、二次招标公告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上同一时间发布。
十一、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封丘县监察局:0373-8292325
封丘县财政局:0373-8280638
封丘县检察院: 0373-8289291
封丘县审计局: 0373-8292153
封丘县发改委:0373-8285131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