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和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11 17: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静宁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静宁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和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设备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
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0876-1502317
2、招标内容:
包 号 | 品 目 | 数 量 | 备 注 |
第一包 | 新生儿呼吸机 | 1台 |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小儿正压通气系统 | 3台 | ||
辐射保暖台 | 4台 | ||
小儿空氧空氧混合仪 | 2台 | ||
T-组合复苏器 | 2台 | ||
空气压缩机 | 1台 | ||
吊塔 | 2台 | ||
第二包 | 吊桥 | 8套 | |
多功能监护仪 | 5台 | ||
中央监护 | 1套 | ||
呼吸机(高端) | 1台 | ||
呼吸机 | 1台 | ||
除颤 | 1台 | ||
注射泵(六通道) | 1台 | ||
注射泵(四通道) | 3台 | ||
注射泵(双通道) | 4台 | ||
输液泵 | 8台 | ||
营养泵 | 1台 | ||
空气消毒机 | 5台 | ||
喉镜 | 1套 | ||
护理床 | 8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主要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时不提供);主要投标产品详见招标文件
(4)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7)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15年5月12日~2015年5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在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4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大厦24层会议室)
7、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6月4日14:30(北京时间)在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大厦24层会议室公开开标。
8、采购方:静宁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李主任 0933-2526291
9、代理机构: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大厦24层
联 系 人:李 雯
电 话:0931-7603870
传 真:0931-7652333
财务电话:0931-8896777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