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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11 17:0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鹿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豫农计划【2014】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鹿邑县农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鹿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鹿邑县境内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第1标段:鹿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管理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正在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4投标人需具有2012年2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3.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5年5月 11 日-- 2015年5月15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报名地点为: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4.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企业类似业绩,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等(上述资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贰套装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6月3日9:30整(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农业局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394-72230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传真:0371-6558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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