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实验中心二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8 16: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肇庆市永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对“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实验中心二期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12月18日起至2015年12月24日五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YLZB2015-075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实验中心二期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货物名称

数量

项目完成期

交货地点

最高投标限价

科研实验中心二期设备

1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60天内

用户指定地点

¥9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万元整)

备注: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直至验收合格交付用户使用。

  2、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能只对其中部分货物进行投标,且要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详见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3、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部分货物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四、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2月18日起至2016年1月8日期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肇庆市永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肇庆市建设二路17号C幢第二层写字楼201室(即港景棕榈园西行50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元(人民币:贰佰元整)含光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七、招标文件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他形式无效)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评标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室(即端州三路24号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月11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1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一、本项目采购人监管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a.采购人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石先生、植先生、孙先生

联系电话:0758-2834374

b.监管部门:肇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8-2232802

c.采购代理机构:肇庆市永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58-2232922

传真:0758-2232900

联系地址:肇庆市建设二路17号C幢第二层写字楼201室

邮编:526060

 

十二、招标文件:请点击下载

十三、委托协议:请点击下载

十四、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肇庆市永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8日

馨提示:请未在“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库注册的供应商,及时登录http://www.gdgpo.gov.cn/按要求进行注册登记。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