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县农业综合开发2015年大河家镇刘集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XZC [2015] 126
积石山县农业综合开发2015年大河家镇刘集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甘财农发【2014】34号、【2015】3号、临州农发办函【2015】19号文件批准建设,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甘肃金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积石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拟对积石山县农业综合开发2015年大河家镇刘集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
一、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积石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工程名称:积石山县农业综合开发2015年大河家镇刘集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工程地点:大河家镇周家村、陈家村和刘集乡高李村
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5、招标范围:
水利措施:改建电灌站1座;衬砌斗农渠道38.00km,其中:“U50”斗渠衬砌22.00km,“U40”农渠衬砌12.00km,“U30”农渠衬砌4.00km;配套各类渠系建筑物1920座,其中跌水245座,农桥750座,分水口925座。
农业措施:修建田间道路16km。
林业措施:营造农田防护林100亩。种植树种为新疆杨树。
6、工期: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6月25日—2016年5月25日;总工期336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三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近三年来承担过同类工程,有一定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人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说明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符合上述资格的投标人持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青年路2号)。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5月 12日至 5月18 日(8:30—11:30分,14:30—17:30分 )。
4、招标文件费:根据临夏州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减免。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3日下午4:30分
2、开标时间:2015年6月3日下午4:30分
3、开标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 开标厅。
五、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收款人: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630 0101 3577 9000 1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园路支行
交款方式:电汇 、转帐、网银(须在开标48小时之前到帐,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电话:0930-6220071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积石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马晓玲
电话:0930-772171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育珍
电话:0931-2668888
联系人:张小洪
联系电话:0930-6220056
二O一五年五 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