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青银高速公路交通量调查站工程施工
河北省青银高速公路交通量调查站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ZJ-2015N175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 |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东风路115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9668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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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063928、86219117、86056498 |
采购方式:公开 |
1、项目名称:河北省青银高速公路交通量调查站工程施工 2、项目概况:在青银高速公路卫运河特大桥K460+160和滏阳新河特大桥K551+128分别增设1套线圈+压电式交通量调查站设备。 3、计划工期: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 2015年6月15日。 4、标段划分:本工程为1个标段 |
项目实施地点:青银高速河北段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高速公路养护及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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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原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内(2012年5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必须含监控系统)。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投标。 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资质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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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1日至 2015年5月15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跃进路与体育北大街交叉口东行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跃进路与体育北大街交叉口东行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500元人民币/套(含图纸),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3日9时30分 |
开标时间:2015年6月3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河北汇宾大酒店(河北工会大厦)(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60号) |
评标方法和标准: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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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袁贺 |
联系方式:0311-86063928、86219117、86056498 |
传真电话:0311-86219087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6063928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网站”、“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备注: |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附件2: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一、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规则
参与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和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由公证机关对全过程进行公证 ,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有序进行;
(五)投标人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的确定
只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才能取得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资格。
(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按指纹,并留影备查。
(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
三、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程序
(一)招标人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编号:
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编号,并向投标人发放编号卡。编号卡应当载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编号、开标时间等内容,并加盖招标人单位章。
(二)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抽取入围投标人的代码球。
(三)随机抽取投标人代码号
由招标人代表和公证人员核对投标人数量和代码球,数量和代码一致后按照投标人编号,由抽取器具随机产生每个投标人的代码号。
(四)随机抽取各标段的入围投标人。
1、第一轮抽取各标段的第一名入围投标人,第二轮抽取各标段的第二名入围投标人,依此类推。
2、每个标段应当产生5名入围投标人;当投标人数量小于标段数量的5倍时,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依据标段顺序每个标段产生3-5名入围投标人;当投标人数量小于标段数量的3倍时,应当按照每个标段至少3名投标人的原则,依据标段顺序确定参与首次开标的标段,然后产生相应标段入围投标人。未能开标的标段,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如果遇到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并请投标人代表、公证人员、监督人员三方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
当投标人家数超出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最大容量时,招标人将采取分组的方式进行抽取。
四、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的确认
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束后,招标人当场宣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抽取结果由招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公证人员签字确认。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抽取结果。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原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投标人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万元(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近3年内(2012年5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必须含监控系统)。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过去3年(2012年5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机电相关专业),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或公路专业)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三年(2012年5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必须含监控系统)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
项目总工 | 1 | 高级工程师(机电相关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三年(2012年5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必须含监控系统)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