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实验中学关于吉林市实验中学塑胶地板铺装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ZZB-SG150511(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实验中学塑胶地板铺装工程已由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实验中学,资金为学校自筹,招标代理人为吉林省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招标内容:吉林市实验中学塑胶地板铺装1930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
2.2 工程建设地点:学校院内
2.3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6月22日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规范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过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经理或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按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规定执行。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解放中路119-15号)四楼403室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被授权人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解放中路119-15号)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0.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市财政局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实验中学
办公地点:珲春街249号
联系人:赵学青
联系电话:0432-669218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解放中路119-15号(银龙大厦西侧)四楼
联 系 人:何玲
联系电话:0432-64656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