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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封市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11 10:1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由开封市发改委以汴发改投资【2014】7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中共开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开封市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开岗路东侧,北临水稻乡

3.招标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25125.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1769.13 平方米,地下室及人防建筑面积 3355.88 平方米。

4.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补充文件。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含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5.投资额:约6000万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其中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市廉政教育基地土建及地下室人防工程

 第二标段:开封市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工程监理

7.工期要求:第一标段 290日历天,第二标段同施工合同工期。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人防工程专业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施工期间不再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建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人防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投标人在投标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查询日期在有效期内。

4.第一标段业绩要求:企业业绩要求:2012年5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单体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自2010年5月1日以来具有单体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出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需体现项目经理名字)。

5.第一标段荣誉要求:企业荣誉:2012年以来企业承建的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提供获奖证书及获奖证明文件)。拟派项目经理业绩:2012年以来项目经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提供获奖证书及获奖证明文件)。

6.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出具的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之间连续三个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及失业保险金的证明。

7.提供2012、2013、2014年的财务报表,近三年财务状况不得有亏损。提供2015年4月份的银行对账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5 月 11 至 2015年 5 月 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 5015 室 16 口(开封市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报名。

报名时携带: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职称证;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出具的养老保险金的证明。⑥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及2015年4月份银行对账单⑦第一标段投标人还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荣誉证明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套;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出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日上午9点30分,地点为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30%的资信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6.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6.5开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持身份证原件到场,并签字确认。如法定代表人与项目负责人不到场则按弃标处理。

7、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共开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陈先生、熊先生

 电  话:0371--22113768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先生

电  话:0371—2565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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