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隆林各族自治县立面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隆林各族自治县立面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监理,招标人为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立面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GXBSZC2015-G3-031-GF;
建设地点: 隆林各族自治县县城街道;
建设规模: 总改造面积108368.69㎡,共分为8个标段施工;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约4466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 180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质量要求: 合 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立面改造工程等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05 月 11 日至 2015年 05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城北一路玉屏巷1号办公楼三楼)报名。
4.2报名时需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携带以下材料:(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注明委托权限及时间);(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5)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6)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由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出具的时间必须在有效报名时间内);(9)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职称证书(复印件);(10)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报名单位缴纳个人养老保险的凭证(由社保机构出具,缴费时间2015年1-3月份)。上述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的收原件,其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3报名时提交按上述4.2条款顺序装订成册的报名材料一式二份,并附加扉页目录及资料所在页号和文件中顺序页码,以上资料原件核查且均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以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为准,证书若已经过期或正在办理延续手续的不予承认,视为不符合报名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以上所有资格证件的公司名称必须一致,且复印件与原件要一致,如果不一致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报名。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实地报名者,请于 2015 年 05 月 11 日至 2015 年 05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18:00时,在广西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城北一路玉屏巷1号办公楼三楼)财务室购买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2015年 06 月 01 日 15 时 30 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中:
户 名:广西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百色市向阳分理处
账 号:6184 5937 0609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网(http: //jgw.baise.gov.cn)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隆林县兴隆路兴隆街69号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百色市城北一路玉屏巷一号 邮 编:533000
联 系 人: 冯帅龙 电 话: 0776-2839918/18907769576
传 真: 0776-2824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