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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乡村环卫保洁垃圾清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11 10:5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任丘市乡村环卫保洁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HY-2015-01028
采购人名称:任丘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和小城镇建设指挥部  任丘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任丘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 谷先生  0317265690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弘义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先生 13011998966
采购范围:
一标段:长丰镇、鄚州镇、梁召镇、苟各庄乡、北辛庄乡、于村乡、七间房乡的环境卫生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和雁翎工业园区北区生活垃圾清运;
二标段:石门桥镇、吕公堡镇、出岸镇、辛中驿镇、麻家坞镇、议论堡乡、青塔乡、北汉乡的环境卫生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和雁翎工业园区南区生活垃圾清运。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承包期限:一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且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的实施能力,同时提供近一年成功实施的乡村生活垃圾清运作业项目业绩;
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
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由投标人出具)、同类项目合同业绩(提供符合要求的合同业绩)、2014年财务状况证明、依法纳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将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任丘市会战北道行政服务大厅南楼)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自行购买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6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5年6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011998966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69010210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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