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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11 10:5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海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保险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HY-2015-01022
采购人名称:海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海兴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 周主任  0317-661191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弘义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先生 13011998966
采购数量及范围:意外伤害保险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参合农民大病医疗保障问题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 投标人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企业营业资格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近三年内未发生因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而引发的群众性事件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负面新闻报道;
3、投标人具备覆盖项目地区的、功能完备的专项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人员;
4、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商业保险机构总部批准同意分支机构开展当地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并提供相关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并且须承诺对意外伤害保险超支风险提供连带赔偿责任担保;
5、商业保险机构省级分支机构及所辖承办地区的分支机构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提供河北保监局出具的2011-2013年省内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无重大行政处罚证明》);
6、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7、在海兴县辖区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
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商业保险机构总部同意分支机构开展当地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承诺(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时提供)、无重大行政处罚证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将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1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海兴县政务服务中心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自行购买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6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5年6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011998966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69010210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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