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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河区农村公路管理所关于X010苗南线褚庄村入点至南寨河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11 11: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湛河区农村公路管理所关于X010苗南线褚庄村入点至南寨河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010苗南线褚庄村入点至南寨河改建工程已由平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平发改基础【201450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湛河区农村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X010苗南线褚庄村入点至南寨河改建工程

2.2招标编号:2015zh—009--gk

2.3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苗候和新南环交叉口,向南止于沙河大桥(K1+701,全长1.701公里;

2.4项目建设工期:计划施工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排水、桥涵及附属设施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原件)且为本单位在保人员(提供近半年社保证明及可查询方式),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3.1.4、投标人须具有201251(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2个(含2个)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原件);

3.2、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须提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

3.5、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512 日~2015518 日法定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 51817:30),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中段湖光花园大门西)报名;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平顶山市中兴路长安宾馆三楼;

4.3招标文件售价:500/本;

4.4 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场并携带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

(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投标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湛河区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 系 人:李女士  13937500058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5-6199517  1553753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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