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校安工程竣工决算审核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11 11:1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1.招标条件
卫辉市校安工程竣工决算审核项目已经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卫辉市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卫辉市校安工程竣工决算审核项目
2.2项目编号:卫交采2015GZ035号
2.3项目地点:卫辉市
2.4招标范围:卫辉市校安工程竣工决算审核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服务周期:1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市及行业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请于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15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财政局院内)报名,联系电话:0373-4472895。
4.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师证书、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等证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报名时还应提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日期在报名期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15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财政局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4日上午9:00整,地点为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评标服务区(卫辉市财政局南邻30米)。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监督单位
卫辉市纪检委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 卫辉市财政局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管科
8.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媒体
9.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373-4472895
招标人:卫辉市教育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3-447182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1号楼27层2701室 联系人:李先生、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768337
卫辉市校安工程竣工决算审核项目已经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卫辉市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卫辉市校安工程竣工决算审核项目
2.2项目编号:卫交采2015GZ035号
2.3项目地点:卫辉市
2.4招标范围:卫辉市校安工程竣工决算审核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服务周期:1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市及行业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请于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15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财政局院内)报名,联系电话:0373-4472895。
4.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师证书、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等证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报名时还应提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日期在报名期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15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财政局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4日上午9:00整,地点为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评标服务区(卫辉市财政局南邻30米)。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监督单位
卫辉市纪检委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 卫辉市财政局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管科
8.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媒体
9.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373-4472895
招标人:卫辉市教育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3-447182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1号楼27层2701室 联系人:李先生、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768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