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伊滨区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四)-4
1.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2014年伊滨区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四)-4
1.2 招标编号:HXZB20150311
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企业须提供2012-2014年教育同类工程项目业绩至少1个;项目经理须提供2012-2014年教育同类工程项目业绩至少1个;(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5 具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8日—2015年5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2报名地点: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与洛钢路交叉口东宸家纺城1306室)。
4.3报名携带资料及其他有关事项: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开户许可证(原件)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
(8)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原件)
(9)企业须提供2012-2014年教育同类工程项目业绩(原件、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10)项目经理须提供2012-2014年教育同类工程项目业绩(原件、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注:以上证件须验证原件提供影印件两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4.4 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如需更换,必须提供有法人签署的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印章。
4.5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报名合格者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06月03日上午9时30分,申请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事项
6.1 开标时间:2015年06月03日上午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与洛钢路交叉口东宸家纺城13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