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仪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仪器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郑财公开【2015】S098号
1、采购内容:核酸提取仪1台,ICP-MS自动进样器1台,赶酸仪1台,液氩气罐1个,液氮气罐1个。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预算:约42.7万元;
3、质 保 期:详见招标文件;
4、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5、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ICP-MS自动进样器、赶酸仪、液氩气罐;
二标段:核酸提取仪、液氮气罐。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
4、投标人为产品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出具针对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 12 月 14 日—2015年 12 月 22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与电厂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中机工程办公楼9楼)。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应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产品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所投标设备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以上证件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此文件售后不退。
5、其他有关事项:无。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 1 月 7 日 9 :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与电厂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中机工程办公楼7楼)。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16年 1 月 7 日 9 :30分。
开标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与电厂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中机工程办公楼7楼)。
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网》、《郑州市财政局外网》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 人:牛先生、洪女士、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35386 0371-67135318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638079、18503866112、18638009667
传 真:0371-55638079
邮 箱:cdzbtw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