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卫生保洁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QZTSCG2015008
2.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服务年限 | 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地址 |
东园镇中心卫生院卫生保洁社会化服务 | 服务 | 保洁 | 1年 | 详见招标 文件 | 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 | 曾先生:15859528119 | 台商投资区 |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6月2日每天8:30~12:00时,14:30~17:00时 (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纸质版(不含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西侧鑫源麦德龙国贸商城A区5-507
注:各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前请先与代理机构联系再行购买事宜。
5.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投标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须含有物业管理保洁服务相关内容;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4)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1的预算审核价为36万元(含税),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0.2。
6.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6月3日9:30时(北京时间)
7.开标时间:2015 年6月3日9:30时(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玉埕华侨医院西侧德森木业二楼)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0.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泉州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上 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报价方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西侧鑫源麦德龙国贸商城A区5-507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192139
传 真:0595-22186139
联系人:刘小燕、刘燕珍
电子信箱:jingxin_87555700@126 .com
开户名: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州交通银行三山支行
帐 号:351008020018000665537
12.投标保证金转账账户:
投标供应商必须在2015年6月2日17:00时前以转账、电汇等形式提交并到达采购人指定的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号:9070 3100 1001 0000 1166 31
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五 年 五 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