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公路管理局2015年三月三道路维护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公路管理局委托,就新郑市公路管理局2015年三月三道路维护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郑市公路管理局2015年三月三道路维护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5- 94号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确定中标人。
四、报名条件:
1.投标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 投标单位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公路养护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经过审核的正式会员有意投标报名的,首先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再进行网上报名。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企业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三年类似工程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5月8日至5月18日17点止。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陆万元人民币
账 号:9910120111000836
单位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转账后必须持票据到中心财务结算窗口换领收据,凭收据领取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获取时间:
3.获取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市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323852726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繁荣街138号
代理机构:河南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孟女士
电 话:13803810953 15238358956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3号楼6层10号
十二、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0371-6268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