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廉江市农业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后期相关技术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廉江市农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2013年度廉江市农业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后期相关技术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0851-1561ZJ00CL31,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5月9日至2015年5月15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561ZJ00CL31
3. 项目名称:2013年度廉江市农业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后期相关技术服务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包组一 | 工程验收、标识设定 | 在合同生效且施工完成后2个月内提交所有成果 | 人民币59.51万元 |
包组二 | 决算编制与审计 | 合同生效且施工完成后1个月内提交所有成果 | 人民币39.13万元 |
备注:
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监管部门:廉江市财政局。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3年或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1月-3月内的相关材料)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
6.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6.4 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包组一);
6.5 具有有效的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者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包组二);
6.6 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或审计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没有显示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包组二);
6.7 本项目包组一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组二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提交了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
7. 获取(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9日-2015年5月15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901-90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7.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7.3.2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
7.4 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包组一);
7.5 具有有效的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者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包组二);
7.5.1 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或审计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没有显示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包组二);
7.5.2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5.2.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5.2.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3) 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6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7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 元整,售后不退。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5月29日9:00~9:30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5月29日9:30
8.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901-90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会议室。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9.1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
9.2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东省湛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njiang.gdgpo.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示期(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廉江市农业局
采购项目联系电话:0759-3130991-605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901-903(湛江分公司)
邮政编码:524043
传真:0759-313090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2.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13.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人民币)(购买谈判文件开户行)
账号:1090 0151 6010 0057 71(购买谈判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