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房山区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二次公告
由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拟建的2015年房山区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批复文号为京水务郊【2015】18号。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授权委托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为本工程的招标人,办理2015年房山区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工作。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监理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2015年房山区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1.2招标项目名称:2015年房山区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1.3实施单位: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
1.4招 标 人: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1.5工程建设规模:治理小流域1条,治理任务8平方公里。(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1.6工程建设地点:大峪沟小流域,包括大峪沟1个行政村。
1.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2具备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
2.3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4投标人拟委派于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水土保持专业),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具备有效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2.5投标人过去3年中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监理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2.6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7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
2.8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9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报名和购买文件
3.1投标报名:投标人应于
3.2资格审查:招标人在报名时,只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在职证明(原件一份)、针对第2条2.7款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声明内容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原件一份)、拟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水土保持专业),有效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有效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一套备案,前述备案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具备购买本工程文件的资格。
3.3文件发售时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有效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有资格获取文件。)。
3.4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四层407室
4、本工程仅接受现场报名,不采用网上或其他形式的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单位参与投标。
5、本次监理招标公告有效报名期间报名合格投标人数量多于7家(不含)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少于7家(含)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
邮政编码:10248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政编码: 102488
联 系 人: 何术朋、李小川
联系电话: 010-89368847
声明: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财政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