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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崔庄乡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07 16:5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南召县崔庄乡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召县崔庄乡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已经《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3年度中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豫环文[2014]1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召县崔庄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召县崔庄乡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2、项目编号:CEITCL-HA-CZGC-141105

3、建设地点:南召县崔庄乡花坪社区

4、施工工期:4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包含的所有货物采购、项目建设总承包。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按《南阳市南召县崔庄乡花坪社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实

施方案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558日至201551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在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洋路南段)3楼

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的劳务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

(3)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注册建造师证书

(5)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6)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套(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资料费:本次招标文件售价1000/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召县崔庄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3937724177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址:南阳市梅溪路322号气象局办公楼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377-6322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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