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公安局合成作战指挥中心技术装备集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HW-151170
1、本招标项目长白县公安局合成作战指挥中心技术装备集成设备采购项目由长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任务书批准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按招标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名称:长白县公安局合成作战指挥中心技术装备集成设备采购项目;
2.1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2.2 招标内容:详见技术参数;
2.3 招标范围:详见技术参数;
2.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
3.2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项目经理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否决;
3.7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一项及以上;
3.8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单位应无负利润情况;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地点:长春市珲春街与平泉路交汇水务集团2楼招标三部;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4万元整。
7、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有效的营业执照2、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购买标书人的身份证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上述第三项要求的资质证书副本6、注册建造师证(以上证明材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9时00分整,接收地点:长春市珲春街与平泉路交汇水务集团2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本项目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0日9时00分整,地点:长春市珲春街与平泉路交汇水务集团2楼开标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0、发布公告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采招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31-80668176、15843102355
联系人:姜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