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金陵高级中学宿舍管理、校园保洁二位一体捆绑式托管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长兴县金陵高级中学委托,就宿舍管理、校园保洁二位一体捆绑式托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恒采字【2015】-029
二、采购预算:65万元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 服务期限 | 技术参数 |
1 | 宿舍管理、校园保洁二位一体捆绑式托管服务 | 65万元 | 1年 | 详见招标文件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提供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拆包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写字楼21层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中心)。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相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符合本项目的要求)、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3)提供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1份);
(5)经当地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确认的2014年度的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6)投标人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7)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以上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开户名称: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800015981000350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5月27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四楼(长兴县行政中心东侧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5月27日9:00时在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四楼(长兴县行政中心东侧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投标人应当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招标信息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new/
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http://www.cxztb.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匡 伟 联系电话:0572-2199129 传 真:0572-2708550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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