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平果县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重力流污水支管4.5公里)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果县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重力流污水支管4.5公里)工程已由平果县人民政府平政函[2015]22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果县市政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XHS-PG-ZCGC-150508
2.2建设地点:平果县城
2.3建设规模:1.埋设II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4516米(含拆除恢复混凝土路面厚24cm、拆除恢复及配碎石厚20cm,其中:d400为282米、d500为1110米、d600为2780米、d800为260米),Φ1000圆形砖砌污水检查井(D=200~600)172座;2.本工程土石方比按建设单位提
供的现场核定小组核定:土方为40%,石方为60%,普坚石利用率为0%计取(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程上限控制价:约480万元
2.5要求工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平果县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重力流污水支管4.5公里)工程(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5﹞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员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5 时00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广西恒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平果县教育路518号(平果国际大酒店副楼二楼)凭平果县建筑工程招标站开具的有效刷卡证明进行现场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5 时00分至 17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广西恒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平果县教育路518号(平果国际大酒店副楼二楼)),凭平果县建筑工程招标站开具的有效刷卡证明进行购买招标文件。符合上述条件的专职投标员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须携带如下复印件壹份(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排列):
(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原件)及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4)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5)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7)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8)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9)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有效的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公司为项目经理、专职投标员、安全员缴纳养老保险缴纳手册(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 ,如无养老保险保险缴纳手册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该公司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10)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出具时间必须在有效报名时间以内)。
5.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50元(不包含图纸及其他资料),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6.2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户以转账方式交到广西恒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账户:
开户公司全称:广西恒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安吉路支行
帐 号:4500 1604 7710 5070 1378
联系电话:0776-5829269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 09时 30 分,地点为平果县行政中心大楼A601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222.216.4.8、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jgw.baise.gov.cn等网站上发布。
10.招投标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
平果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站 电话:0776-5820848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果县市政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果县行政中心大楼B203 地址:平果县教育路518号(平果国际大酒店副楼二楼)
邮 编:531499 邮编:531499
联系人:黄工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76-5886203 电话:0776-5859269
2015 年5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