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苏县宾馆运营及安防附属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昭苏县宾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昭苏县宾馆运营及安防附属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昭苏县宾馆运营及安防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JTF(GK)2015ZF2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凯
项目联系电话:0991-4833033-80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昭苏县宾馆
地址:昭苏县解放街71号
联系方式:何晓丽 0999-60210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凯 0991-4833033-8007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昭苏县宾馆运营及安防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昭苏县宾馆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其所需的宾馆设备等进行招标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制造商)前往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昭苏县宾馆运营及安防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XJTF(GK)2015ZF232
三、招标内容:第一包:悠闲椅、床上用品、电视机(预算金额:53.876万元)
第二包:图片装饰服务类(预算金额:11.718万元)
第三包:监控设备类(预算金额:10.05万元)
第四包:净水设备等(预算金额:62.16万元)
第五包:变压器等(预算金额:12.3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 有效的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
(3) 有效的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4) 有效的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5) 开标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6)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备注: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4日
(每日10:00-13:30,15:30-18:00北京时间)
六、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29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经一路287号阿拉尔大厦6楼会议室
九、招标公司名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十、招标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十一、联系人:张凯
联系电话:0991-4833033 4836693转8007
传 真:0991-4817590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 有效的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3) 有效的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4) 有效的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5) 开标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6)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10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08日 10:30 至 2015年12月14日 1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前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9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市经一路287号阿拉尔大厦6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