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2014年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丹县2014年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已由 河池市水利局和南丹县水利局以河水技〔2015〕5 号文、河水技〔2015〕6号文、丹水农水〔2015〕2 号批复了初步设计,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以桂财农〔2014 〕171 号文下达了 南丹县2014年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工程投资计划 2400 万元,项目法人为南丹县水利局,招标人为 南丹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河水招标备案〔2015 〕16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 南丹县八圩乡八圩社区、南丹县六寨镇、芒场镇和城关镇涉及南丹县六寨镇雅陇村、者远村,芒场镇者麻村、巴平村、拉者村、尧林村、磨岩村、拉腊村和城关镇大平村等 。
建设规模:
八圩灌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区设计灌溉面积8600亩。根据项目区地形等特殊性,将整个灌区分为4个片区进行建设规划,均采用低压管道灌溉方式,其中;A片区630亩,B片区1090亩,C片区1670亩,D片区5210亩。
芒场灌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区设计灌溉面积3500亩,根据项目区地形等特殊性,将整个灌区分为14个片区进行建设规划,均采用低压管道灌溉方式,每个灌溉小区形成独立的灌溉系统。14个片区分别为:雅陇村更豪屯灌溉小区300亩,者远村拉益屯灌溉小区680亩,者麻村者杠屯1#灌溉小区197亩,者麻村者杠屯2#灌溉小区261亩,巴平村拉勇屯1#灌溉小区260亩,巴平村拉勇屯2#灌溉小区169亩,巴平村巴江屯灌溉小区200亩,巴平上下街屯灌溉小区80亩,拉者村黑泥屯灌溉小区53亩,尧林村东晨屯1#灌溉小区217亩,尧林村东晨屯2#灌溉小区61亩,磨岩村尧房屯灌溉小区586亩,拉腊村挽烈屯灌溉小区186亩,大平村拉右屯灌溉小区250亩。
芒场灌片渠道灌溉工程,建设规模7276亩,灌溉作物全部为水稻,灌溉方式均为渠道灌溉。
计划工期:
Ⅰ标段八圩灌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 6 月 10 日,完工日期为 2016 年4月 10 日,计划工期10个月。
Ⅱ标段八圩灌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 6 月 10 日,完工日期为 2016 年4月 10 日,计划工期10个月。
Ⅲ标段芒场灌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 6 月 10 日,完工日期为 2016 年4月 10 日,计划工期10个月。
Ⅳ标段芒场灌片渠道灌溉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 6 月 10 日,完工日期为 2016 年4月 10 日,计划工期10个月。
V标段芒场灌片渠道灌溉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 6 月 10 日,完工日期为 2016 年4月 10 日,计划工期10个月。
招标范围:灌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灌片渠道灌溉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工程划为5个标段,计划工期为10个月。
招标内容:
Ⅰ标段八圩灌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八圩灌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首部工程,抽水泵站、抽水管道及蓄水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投资约500万元)。
Ⅱ标段八圩灌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八圩灌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田间工程,田间输配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投资约450万元)。
Ⅲ标段芒场灌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抽水泵站、抽水管道及蓄水池,田间输配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投资约550万元)。
Ⅳ标段芒场灌片渠道灌溉工程:抽水泵站、抽水管道等 ,田间渠道及附属设施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投资约300万元)。
V标段芒场灌片渠道灌溉工程:抽水泵站、抽水管道等 ,田间渠道及附属设施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投资约4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1 年~ 201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二级或 二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提供投标人的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投标单位和法人代表不能有行贿犯罪记录。
3.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理评标价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发售时间: 2015 年 5 月 15 日至 21 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
发售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发售人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小姚,联系电话:0778-2302718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公共资源服务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如投两(或多)个标段,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6.3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4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和没有完成整改的(项目法人出具书面报告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5 年 6 月 4 日 9 时30分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丹县水利局
地 址: 南丹县城关镇民生路013号
邮 编:547200
联系人:唐工
电 话:0778-7976892
传 真:0778-797689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江南东路29号西面2楼
邮 编:547000
联系人: 陈祖贤
电 话:0778- 2117999
传 真:0778- 2117999
招标人:南丹县水利局(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一五年 五 月 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