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依据嵩县财政局嵩购通【2015】006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嵩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嵩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项目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嵩公交易采购【2015】010号。
二、项目名称:嵩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项目(二次)
三、项目概况 :嵩县位于河南省西部,洛阳市西南部,地处伏牛山北麓及外方山和熊耳山之间,东接汝阳、鲁山,南邻南召、内乡,西依栾川、洛宁,北与宜阳、伊川接壤,总面积3008.9平方公里。嵩县境内地貌起伏跌岩,形成中山、低山、丘陵为主的三种地貌类型。三面群山环抱,山岭连绵,沟壑纵横,地形复杂,地貌多姿。全县总面积中,山区占95%,其中中山区占全县总面积的66.6%,低山区占全县总面积的28.4%;丘陵占4.5%,平川占0.5%,故有“九山半陵半分川”之称,辖9镇7乡。
项目范围:嵩县县域内全部未利用地及采矿用地(共7848个图斑28321.78公顷)。
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内容:(1)对全县范围内当前可开垦土地和可复垦采矿用地进行调查评价,查清耕地后备资源的数量、权属、类型、分布等情况,建设数据库;对其作出科学的评价,分析开发利用效益,并提出合理的政策建议。
(2)查清报送省厅的“不稳定耕地”的类型、位置、范围、质量等级等,实现“不稳定耕地”上图入库,对后续利用条件提出政策建议。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3) 经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土地调查名录单位(豫国土资办函【2014】48号);
(4)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
(5)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五、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17:00。
3、报名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公证件、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证书、经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土地调查名录单位(豫国土资办函【2014】48号)、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格证书。(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发布,请投标单位到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获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6月3日10:00。
2、递交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乔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337118
采 购 人:嵩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37973439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