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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水利局关于禹州市苌庄乡苌庄村人畜用水打井及配套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07 11:0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苌庄乡苌庄村人畜用水打井及配套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禹州市财政及苌庄乡财政资金(出资比例77%:23%),招标人为禹州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禹州市苌庄乡苌庄村人畜用水打井及配套工程;

2.2项目编号:JSGC-S-2015031;

2.3项目地点:禹州市苌庄乡苌庄村; 

2.4项目规模:约25.96万元;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发包方式:总承包;

2.8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9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2投标企业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凿井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3.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无在建项目;

    3.4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7企业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报名企业需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与河南省水利网上备案的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一致,且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换。投标企业所有拟派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在水利网备案。

 3.10所有投标企业所提供的物资及设备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机井采用钢管(壁厚不小于6mm)圈井,井孔垂直,百米倾斜度不大于1度。终孔孔径不小于250mm,成井后及时洗井,水清砂净,含砂量小于1/20万(体积比),井底沉淀物不大于0.2m。单井出水量不小于10t/h,若出水量小于10t/h,需重新打井,重新打井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潜水泵的要求

所使用的潜水泵及配套钢管、电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水泵钢管壁厚不小于2.75mm,且潜水泵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备生产200QJ20-148型号潜水泵资质并且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该型号质量检测报告。

(三)PVC管道的要求

所使用的PVC管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且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生产企业;

(四)地埋电缆的要求

所使用的地埋电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备生产YJLV22,3×35+1*10mm²型号资格,并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该型号质量检测报告,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且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生产企业;

    (五)压力罐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以上相关资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建中楼922房间);

 4.3报名电话:0374-2077866。

5.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2 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所在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含)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

  5.3 投标企业须提供河南省水利厅网上企业信用备案资料(含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不良记录);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三套

(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

  注:投标企业报名时不得借用、租用或挂靠他方资质;开标时项目经理与被委托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三日前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如发现投标企业报名时项目经理有中标其他工程且未竣工验收的,将取消本次投标人资格。

6.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6.2发售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新建后楼中楼922房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禹州市政府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水利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4-60687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褚女士

电    话:0371-67715639 

9.监督部门

   禹州市水利局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4-6068696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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