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2015年两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州县2015年两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桂农办[2015]15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发[2014]46号文转发下达了投资计划,招标人为全州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全州县两河镇。
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0.88万亩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 年 1 月 5 日,完工日期为 2016 年 7 月 2 日,计划工期 180 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 ,相应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 。
Ⅰ标段:全州县2015年两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Ⅰ标段施工建筑工程、临时工程施工等(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Ⅱ标段:全州县2015年两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Ⅱ标段施工建筑工程、临时工程施工等(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2 年~ 201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3年内)有承担过300万元以上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或农田水利项目的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三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3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属于合同期内的工程由业主出具在建工程证明)。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书进行承诺)。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二 级或 二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含) 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2015 年 12 月 7 日至 12 月 11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发售地点:全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全州县创业大厦二楼0227号) 。
发售人姓名:邵义杰 联系电话:18677389092
发售方法:
(1)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并实名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质量管理员的质量检查员证、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上述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职称证和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近三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3年内)有承担过300万元以上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或农田水利项目的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三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3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属于合同期内的工程由业主出具在建工程证明),以上资料需提供一套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均需逐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全州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站指定的专用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6.2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两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某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之后评审的其他标段中不再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6.3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þ在最近一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www.ztb.gxi.gov.cn)、全州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lquanzhou.gov.cn)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在全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全州县创业大厦二楼0227号)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1)招标人:全州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全州县全州镇江南路12号
联系人:唐力扬
电 话:0773-4821528
传 真:0773-4827341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3-1号星辰大厦二楼
邮 编:541004
联系人:廖艳来
电 话:0773-2899686
传 真:0773-2899686
(3)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全州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773-4828118
全州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站 0773-4822806
招 标 人:全州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招标管理部门:全州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盖章)
全州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站(盖章)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