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商学院财税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07 11:0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为采购人所需设备等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吉林工商学院财税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
2、项目编号:HC-JLZB-2015-373
4、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5、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申请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经营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不亏损,具有近三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具有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资金。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6、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质。
7、招标文件的发售:被授权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和本项目标的物相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近三年类似业绩三项(含)以上(合同、中标通知书)、银行资信证明、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及合格投标人要求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近三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财务相关证件加盖财务专用章)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新址)4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5年6月11日11:00时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5年6月11日11:00时在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新址)4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8、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5年6月11日11:00时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5年6月11日11:00时在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新址)4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招标人:吉林工商学院 联系人:贾启明 联系电话:13756116562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罗经理
电话:13578997519
电话:13578997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