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机关服务中心拱北总关办公区域及四园一场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机关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拱北总关办公区域及四园一场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拱北总关办公区域及四园一场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HZDF-GK2015-G03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拱北总关办公区域及四园一场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和本采购项目资格、资质要求、具有履约能力的服务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ZHZDF-GK2015-G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拱北总关办公区域及四园一场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服务的名称、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采购服务的名称:拱北总关办公区域及四园一场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2、内容:消防设施维保服务 ;
3、数量: 一项 ;
4、实施时间:3年;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6、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7、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8、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 05月 07日至2015年 05月 13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服务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服务商资格、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资质的服务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
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 05 月 07 日起至2015年 05 月 13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05 月 28 日 10 时00 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一楼会议室) ;递交时间:2015 年 05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 05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一楼会议室) ;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招标文件公告信息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海关网(www.customs.gov.cn)上发布,同时在珠海特区发布招标信息。
代理机构联系人:纪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56-2213166;- 电话:0756-8164360;
传真:0756-2213166; 传真:0756-8164184;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 联系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华策综合楼 三楼;
邮编:519000; 邮编:519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机关服务中心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5 年05 月07 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资质的服务商。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8、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5月07日 08:30 至 2015年05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5月28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5月28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一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6-221316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机关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华策综合楼三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6-81643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纪小姐 联系电话;0756-2213966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