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关于柳州市柳城县铁芦水库、六占水库、同乐水库、无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州市柳城县铁芦水库、六占水库、同乐水库、无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柳州市水利局、柳州市财政局以柳水利工管〔2015〕30、31、32、33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财建〔2011〕399号、〔2014〕355号文下达了柳州市柳城县铁芦水库、六占水库、同乐水库、无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柳城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柳城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柳州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柳水招标备案〔2015〕28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铁芦水库位于柳州市柳城县龙头镇新村下维屯附近的柳江流域融江一级支流欧洞河上游河段,距柳城县城约19km;六占水库位于柳州市柳城县太平镇上火村赤罗屯附近的柳江流域融江一级支流中回河上游河段,距柳城县城约19km;同乐水库位于柳州市柳城县凤山镇大湾村长旦屯附近的柳江流域龙江一级小支流长旦河上游河段,距柳城县城约43km;无忧水库位于柳州市柳城县社冲乡无忧屯附近的柳江流域一级支流无忧河上游河段,距柳城县城约52km。
建设规模:铁芦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集雨面积2.94km²,水库总库容为37.3万m³,设计灌溉面积1200亩,实际灌溉面积600亩。六占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集雨面积1.55km²,水库总库容为80.5万m³,设计灌溉面积600亩,实际灌溉面积450亩。同乐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集雨面积1.92km²,水库总库容为40.5万m³,设计灌溉面积600亩,实际灌溉面积600亩。无忧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集雨面积0.88km²,水库总库容为34.3万m³,设计灌溉面积500亩,实际灌溉面积300亩。以上4座水库均是以灌溉为主,兼顾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小(2)型水库。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6月25日,主体工程完工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完工日期为2016年3月30日,计划工期28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 柳州市柳城县铁芦水库、六占水库、同乐水库、无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为:280天(日历天)。
招标内容: 柳州市柳城县铁芦水库、六占水库、同乐水库、无忧水库4个水库的大坝及溢洪道的加固、输水设施加固及改造、维修防汛抢险道路和管理设施、机电设备及安装等,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为575.26万元。(详细内容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小(2)型或小(2)型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15 年5月18日至5月22日,每天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发售地点: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10楼)。
发售人负责人:谭霞(以实际发售人为准),电话:0771-5703315。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打印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2)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3)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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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5年6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8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城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柳城县大埔镇白阳中路23号
邮 编:545200
联系人:韦站长
电 话:0772-7614403
传 真:0772-761801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平湖路4号葛东大厦B413室
邮 编:530023
联系人:谭工
电 话:0771-5703315
传 真:0771-5703315
E-mail:jhrz888@163.com
二○一五年五 月 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