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山中心小学修缮及阎村中心园等16所幼儿园建设项目(石楼镇夏村幼儿园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大安山中心小学修缮及阎村中心园等16所幼儿园建设项目(石楼镇夏村幼儿园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由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中心幼儿园拟建的大安山中心小学修缮及阎村中心园等16所幼儿园建设项目(石楼镇夏村幼儿园改造)(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批准,批准文号为房财政采【2014】391号。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中心幼儿园委托,现对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大安山中心小学修缮及阎村中心园等16所幼儿园建设项目(石楼镇夏村幼儿园改造)
1.2招标项目名称:大安山中心小学修缮及阎村中心园等16所幼儿园建设项目(石楼镇夏村幼儿园改造)监理
1.3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中心幼儿园
1.4工程概况:石楼镇夏村幼儿园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图纸)。
1.5工程实施地点:房山区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2.3近三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4近三年没有发生由于监理原因造成的质量和安全事故
2.5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6具有税务登记证;
2.7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2年05月06日至今)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北京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2.8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投标申请人报名期间提供核验的拟派于本工程项目总监,必须与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
2)投标申请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工程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为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3.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招标人根据报名情况拟定审查方式,报名合格的单位七家(不含七家)以上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少于七家(含)多于三家(含三家)则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4.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报名条件:
本工程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潜在投标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15年05月06日~2015年05月12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四层407室。
(3)报名条件:潜在投标人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身份证等资料(以上证书及证明投标申请人均须提供彩色扫描件壹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除提供上述资料外,潜在投标人还需提供完全按照2.7条内容的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核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壹份加盖单位公章。
注:提供的项目总监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的单位为同一个单位且注册时间在有效期内。
5.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在公告有效期内按时报名且通过报名阶段必要合格条件审查的投标人,请在接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四层407室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在房山财政网、北京财政网及中国政府 采购网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中心幼儿园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编:102488
电话:010-89368847
传真:010-89368096
联系人:何术朋、李小川、任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