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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隆林各族自治县进城大道B段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06 16:3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1.招标条件

  隆林各族自治县进城大道B段基础设施项目已由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进城大道B段基础设施项目。

  2.2项目编号:GSZB-2015018

  2.3项目地点:位于县城东侧泥浪入城口至“隆林欢迎你”山东侧

  2.4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线路为东南至西北走向,道路起点位于隆林铝厂东北角,与汕昆高速隆林连接,终点位于“隆林欢迎你”山东侧。进城大道B段长约1.2公里,设计为城市主干路Ⅲ级,设计速度50㏎/h,道路红线宽度为40m,双向6车道。

   2.5招标内容和范围: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具体工程范围以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6建设工期:1年。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8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执行。

  2.9付款方式:项目建成并移交后,第一年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第二年,支付至审计金额80%的工程款,并支付除第一年已付工程款余额的利息(利息按照人民银行同期1-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第三年,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即审计金额的20%),并支付除第一、二年已付工程款余额的利息(利息按照人民银行同期1-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2.10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本项目中标金额的10%,中标人不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 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业绩要求:近五年承担过类似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或市政工程项目2个以上(含2个);(近五年指:2010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信誉良好,无商业欺诈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资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等状态,企业净资产不低于贰仟万元。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小于60%,银行资信等级为A级以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于2015 830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时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百色市右江区环岛二路龙景苑小区一楼)报名。0506日至20150512日,每天上午

  4.2报名时,请同时递交以下资料: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注明法定代表人承认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并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否则无效)、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报名时只须提供复印件);(4)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有效的身份证件、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6)投标人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3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证明;(7)有效的企业税务登记证;(8)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单位缴纳2015年1-3月份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10)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出具时间必须在报名期间内);(11)近五年类似业绩合同或协议书。

  上述材料提供一式两份,注明原件的提供原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未注明原件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验,于上述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项目技术资料,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每本人民币250元(不含图纸及其它资料),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由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从其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名: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南宁民福支行

   号:4500 1604 3540 5050 0863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6月05日09时30分,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均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百色市右江区环岛二路龙景苑小区一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 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采购网、广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厅网和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网等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隆林县龙山街

  联系人:陆工

  电话:0776-250180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环岛二路龙景苑小区一楼  

  联系人:陆小姐

  联系电话:0776-8800699、15577690603

  传真:0776-8800299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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