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阳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室外管网及道路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原阳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原阳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室外管网及道路项目;
2.2项目编号:原交建2015GB18号;
2.3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院内道路工程,给水管网工程,污水管网工程及雨水工程;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4建设地点:原阳县公安局内;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内约定的所有内容;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7投资估算:约1232556.05元;
2.8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其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对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人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07日至2015年0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两套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05月07日至2015年0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在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图纸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05月29日15时30分,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 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 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公安局
联 系 人: 吴先生 董先生 电 话:0373-729956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237183433
2015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