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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关于LED分光系统和编带系统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05 16:3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政府 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浙江省财政厅【20155268号确认书批准,现就我校LED分光系统和LED编带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B2015020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 采购自行组织

三、 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采购内容

单位及数量

01

LED分光系统和LED编带系统

详见 采购需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 采购内容应在投标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

1.发放时间: 2015 年 55日至 2015  年 5 26(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4:30 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发放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北楼109

3.各供应商可以登录我中心 采购文件下载系统免费报名、下载标书(如首次使用须进行注册,具体程序见我中心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开通浙江师范大学 采购文件下载系统的公告》)。

我中心发放的标书以书面材料为准,以E-MAIL、下载等方式获得标书存在的可能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通过我中心 采购文件下载系统中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标书的供应商,如需要仍可到我中心免费领取纸质文件。

不符合本项目投标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即便取得标书,开标后一旦发现其资格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书(原件);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报名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500元。投标人应于 528  9  时前汇至指定账户(需注明“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本票或汇票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户(投标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标书的同时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528  9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北楼109,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九、标书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在招标文件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七个工作日内,且在 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否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此无异议。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528  9  时浙江师范大学 采购中心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应当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 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和浙江师范大学 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zjnu.edu.cn/

十二、业务咨询:

招标文件发放和质疑接收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2703传真:0579-82280035

项目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3040

投标保证金交纳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2703

政府 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江师范大学 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282070

十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名:浙江师范大学

银行帐号:130182640000422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十四、付款票据要求:

中标供应商提供增值税发票

纳税人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税号为:33070247000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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