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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鲁山县江柴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06 08:3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投资计划已由平顶山市财政局、水利局以平财办预〔2014747号文下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现已全部到位。项目法人(招标人)为鲁山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招标项目主要是对深受洪水威胁的10座沿河村庄进行新建防冲护岸、新建围村堤、加固加高已有围村堤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护岸660m,新建围村堤3580m,加固加高围村堤600m,总长4.84km

2.2工程名称:鲁山县江柴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

2.3 采购编号:LZC2015-Ag048

2.4建设地点:鲁山县江柴沟山洪沟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计划工期:每个施工标段均为6个月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施工标段和一个建设监理标段

2.8.1施工标:

1)施工1标:石板河村、柴坟村护岸工程施工,长度660m,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

2)施工2标:水泉沟村、土楼村围村堤工程施工,长度1000m,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

3)施工3标:街西村围村堤工程施工,长度980m,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

4)施工4标:下河村、下沃沟、南营围村堤工程施工,长度1300m,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

5)施工5标:北营、曹湾村围村堤工程施工,长度900m,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

2.8.2建设监理标:招标内容为本次鲁山县江柴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及质保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近三年以来企业有良好财务状况及良好的信誉(提供20122013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近期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系统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3.1.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应有2年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经验(含2年);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企业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1.3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合法的劳动聘用合同;②投标人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提供20141月份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合法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提供查询网页页面及查询途径)。

3.2监理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以来企业有良好财务状况及良好的信誉(提供20122013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近期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系统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3.2.2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它在建的工程中任职(企业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合法的劳动聘用合同;②投标人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提供20141月份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合法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提供查询网页页面及查询途径)。

3.3 .提供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及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其报名资格外,招标人将报请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做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3.4具有建设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查询需具有如下资料: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公司、企业查询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3.5每个投标人只能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投标的企业由法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的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公示的授权委托人)持合法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以及本公告第3项要求需提供的资料及证明材料原件(同时提供加盖有效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附报名资料清单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于2015562015512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512下午17:00时,到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城区福佑路新城铭座4416室)报名。

4.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56 201551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城区福佑路新城铭座4416室)。

4.4招标文件售价:500/份(不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561上午90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审批大厅西门进7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 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 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 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平顶山日报》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鲁山县水利局

  址:鲁山县人民路中段

联系人:先生

  话:0375-5052552

行政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水利局

    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鹰城广场对面)

  话:0375-2596059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福佑路新城铭座4416

联系人: 先生

  话:0375-3503651   13903759328

                                                      

                                                                    20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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