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应用集成平台2015-2017年BPM、ECM、EII完善与支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503H5D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应用集成平台2015-2017年BPM、ECM、EII完善与支持项目
招标人名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8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内容:应用集成平台2015-2017年BPM、ECM、EII完善与支持
本项目计划服务时间为2年,计划投入工作量为240人月,其中高级、中级、初级三类人员的工作量投入比为4:3:3。项目服务期内,费用按照任务单工作量结算,费用达到合同金额上限或服务期满则合同执行完毕,项目结束。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投标人须具备CMMI 3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财务年审报告证明材料,成立不满3年的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2.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记录。
2.5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2.6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2.8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2.9接受委托参与前期咨询等项目实施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10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
2.13投标人所投项目人员应当为投标人合法正式员工,提供项目人员社保记录。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6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套/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1日下午2: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1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项目联系人:李艳君、屠筱军
联系方式:(010)62108146、62108111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帐号: 0200049619200362296
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