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导向标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导向标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导向标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HZXB-2015-052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一 | 街区步行者标识工程 | 个 | 28 |
二 | 车辆旅游导向标识工程 | 个 | 19 |
三 | 景区游览导向标识工程 | 个 | 271 |
四 | 临时标识工程 | 个 | 28 |
| 合计 |
| 346 |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 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许可文件。(4)具有近三个月企业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5)具有税务登记证。(6) 在近三年(2012年4月-2015年4月)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情况发生。(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5月05日 09:30 至 2015年05月1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天创世缘A座60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5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5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309室(北京市怀柔区开放路3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有关资格证明资料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印件加盖公章;
(6)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税务登记证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认为能够证明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其他证明材料。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奇
项目联系电话:1581069516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怀柔区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雁栖湖西路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钟雨辛010-696988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奇1581069516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天创世缘A座6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