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宝丰县勤政路道路工程及父城路东段排水工程施工及监理(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宝丰县勤政路道路工程及父城路东段排水工程已经县政府同意建设,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 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宝丰县勤政路道路工程及父城路东段排水工程(二次)
1.2项目编号:BFZC2015-BG-02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宝丰县内,总长约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分为一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3.5外地企业须具备进平或进宝介绍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报名时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会保险明细证明;2)201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3)报名时各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场方可报名;4)、投标人应提交完善的报名资料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监理标段:
3.7投标人应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拟派项目总监理为具有市政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注册证书的本单位员工(须提供近三个月以来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或缴费凭证);201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外地企业需提供进豫(外省企业)或进平(或进宝)(外市企业)备案介绍信。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原件核对后退还,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3.8投标人应提交完善的报名资料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4.投标报名:
4.1施工标段报名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证书身证、技术负责人证书、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会保险明细证明、外地企业提供进平或进宝介绍信。(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
4.2监理标段报名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会保险明细证明、外地企业提供进平或进宝介绍信。(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
4.2报名时间:
4.3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 采购网》、《河南招标 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 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 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地 址:新华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豫基城3号楼4单元401室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