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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医院公开采购6辆120救护车

作者: 发布于:2015-05-05 17:4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一、招标条件:

   镇平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辆》 采购项目已由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采购资金为医院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目前该项目已具备 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

2.1、项目名称: 镇平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辆》 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镇交采【2015GKZB-012

三、项目概况

 

3.1 采购内容: 采购救护车6辆;

3.2 采购清单和技术参数: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技术标准;

3.4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

3.5 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4.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元人民币;

4.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足够的技术、设备和能力来有效的实施本项目;

4.4国家工信部车辆产品公告目录中(含参数页)且通过国家3C强制认证。

4.5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55 20155 11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在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路北)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合格的投标人须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费用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500/份。售后不退。本项目实行投标人资格后审,不进行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714 0240 2920 0027 752

开 户 行:河南省镇平县工商银行

 

六、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交的资料:

6.1、所有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6.2、所有投标人需提交开户许可证、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购买招标文件时银行出具的回单以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银行出具的回单。

以上资料必须出具原件并留电子档一份,另留壹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进行惩处。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路北)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拟在 《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 采购网》、《河南招标 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 采购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发布。

九、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7765963390

招标人:镇平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先生

联系电话:1393774780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037765800199

 

 

                                                  镇平县人民医院

                                                   2015年5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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