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关于农安县种植业农业保险项目的资格审查公告
农安县政府 采购中心受 采购人农安县农村经济管理局的委托,对农安县种植业农业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农安县种植业农业保险项目
2、招标内容:农安县区域内22个乡镇及洼中高农场符合参保条件的玉米、水稻、花生、葵花、大豆五大作物的农业保险业务,根据前三年的承保平均量,确定2015年预计承保量19.37万公顷,总保费金额5811万元(实际工作量由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文件确定)
3、招标服务周期:2015年度、2016年度。(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签署协议)
二、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审查合格制(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将被确定为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具有有效的法定保险执业资格、具备农业保险经营条件;并在农安县设有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
2、在全省范围内其所属保险公司有承办农业保险业务实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四、领取资格审查文件时间:报名同时领取。
五、报名须携带资料: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投标保证金:10000元,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31—83228103
八、本次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 采购网、长春市政府 采购网、吉林农安网、长春《东亚经贸新闻》报、农安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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