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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2014年中央资金海洋经济物增殖放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05 11: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各供应商:

    受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的委托,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珠海市2014年中央资金海洋经济物增殖放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投标人投标。

一、 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50318]-2912号

二、 采购项目名称: 珠海市2014年中央资金海洋经济物增殖放流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投标报价: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三、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标法。

四、 采购内容:珠海市2014年中央资金海洋经济物增殖放流项目

五、 采购详情:

采购货物名称

规格要求

数量要求

交货期

最高限价

鲷科鱼苗

3cm/尾以上

 

黑鲷15万尾

2015年9月30日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黄鳍鲷15万尾

斑节对虾

1.5cm/尾以上

 

  最低1800万尾

六、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为中小型企业。

。标ub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根据《珠海市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受此限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详见招标文件格式);实施 采购后,没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 采购活动的,允许大型企业参加。

七、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具有报价资格。

八、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报名时间:自2015年5月5 日起至2015年 5月11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需邮购请先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为准。

邮购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

户    名: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6236053000763(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5月26日09时40 分。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科技大厦二楼五号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5年5月26日09时40 分

4.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科技大厦二楼五号开标室。

十、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 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办公电话: 0756-2250401

办公电话:0756-3263132

传    真:

传    真:0756-3323699

 

(注:珠海市财政局政府 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管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孙先生、吕先生;联系电话:0756-2602071、2602079传真:0756-2602075)

 

采购人: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代理机构: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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