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档案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民权县档案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权县档案馆项目 已由商丘市发改委以商发改投资[2014]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权县档案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民权县档案馆项目
2.2招标编号:民财 采购【2015】50号
2.3工程概况:建筑面积4291.17㎡,地上四层,框架结构
2.4建设地点:民权县民主路西侧、淮河路北侧
2.5资金来源:专项资金+配套资金
2.6工 期:300日历天
2.7质 量:合格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不包括电梯、中央空调、消防、建筑智能化及室外配套工程)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业绩要求:企业类似工程1个;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法: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1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4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6报名时须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两人亲自到场携带身份证明。否则,不接受报名手续。
4.7至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以来完成过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带证件复印件需加注日期并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4.8 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4.9 报名时间:2015年05月04日至2015年05月0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商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 采购网》和《商丘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7085618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2208室
邮 编: 450000
联 系 人: 肖先生
电 话: 0371-65752216 18838160225
传 真: 0371-65752216
2015年0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