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日光温室大棚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5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日光温室大棚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15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日光温室大棚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湖滨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LHSSG2015—016
2.项目名称:2015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日光温室大棚项目
3.建设地点:三门峡市湖滨区会兴街道东坡村
4.项目概况:建设大棚20栋,占地30亩,每个大棚建筑面积756平方米;
5.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资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包范围须有钢结构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贰级,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三门峡市文明路与六峰路交叉口东北角综合楼405室;
3.报名须提供资料:
①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②被委托人的社保证明;
③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及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④由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⑤资格审查表原件(填写并盖章)三份。
注:以上验原件留复印件3套(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A4规格)。
4.招标文件在报名的同一时间领取,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至以下账户(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更换正式财务收据(此收据为提交和退保证金的唯一有效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换取保证金收据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单 位: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郑州经三南路支行
账 号:4110 6190 0018 1503 05923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 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 采购网》、《湖滨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三门峡市湖滨区招标办
联系人(电话):
招标人:三门峡市湖滨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电话):杨先生(0398-29567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文明路与六峰路交叉口东北角综合楼405室
联 系 人(电话):韩女士(18039987361)
电子邮箱: smxlh36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