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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普兰店经济开发区海韵路、兴普街等五条道路及场地回填工程施工

作者: 发布于:2015-05-04 16:4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普兰店市政府 采购公告
 
大连天裕招标有限公司受大连普兰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大连普兰店经济开发区海韵路、兴普街等五条道路及场地回填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建设单位:大连普兰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大连普兰店经济开发区海韵路、兴普街等五条道路及场地回填工程施工
三、招标编号:TYZB2015C—05
四、招标内容:道路4380米及场地回填373万立方米,土源自主解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组成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为主体的联合体。
六、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至 2015年5月8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七、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大连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理情况回执单、法人代表证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并提供开标前6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社保中心出具)等证明材料、近三年(2012年1月至今)已完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不少于三项);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如组成联合体另需提供联合体成员企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提供开标前6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社保中心出具)证明材料及近三年已完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且无在建工程,以上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且提供指定媒体发布的可查询资料(注:如组成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和上述资料原件)。企业无不良业绩。外地企业开标前须办妥入辽手续并取得《通知书》方可参加投标。
报名地点:普兰店市世纪路中段43号
代理机构:大连天裕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0411-83176258       传真:0411-83176158
联系人:管景堃 
监督电话:0411-8311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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