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十三中学校逸夫楼门、柱及运动场主席台雨蓬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南阳市第十三中学校逸夫楼门、柱及运动场主席台雨蓬维修项目已经宛财 采购【30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阳市第十三中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南阳市第十三中学校院内;
2.2质量标准:达到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编号:NYZJGK2015-79。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经营状况好;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报名。报名时须由本单位正式员工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套,需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相关资质证书;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建造师注册证书;
7、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被授权人身份证;
10、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11、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12、参加投标报名时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一起到现场报名。
本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等报名资料。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及留加盖有效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否则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 采购网》、《河南省政府 采购网》及《南阳市政府 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南阳市工业路180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7-63137556
传真:0377-61621967
日期:2015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