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成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平房区谷丰东街中段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D
项目名称:平房区谷丰东街中段道路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类别:公开招标
1.本项目“平房区谷丰东街中段道路工程施工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具体标段情况如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3项目类型:施工总承包
2.4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招标控制价为352.45万元
2.5建设地点为: 平房区
2.6工期:
2.7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3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相关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具备市政专业贰级以上等级,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外省企业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 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 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同时需要登录黑龙江省建设网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3.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6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7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建造师并且亲自到场报名。
3.8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贰级及以上市政专业的建造师的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法人二代身份证;外省企业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 采购网注册登记截图和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并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
4.3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建造师并且亲自到场报名。若法人亲自到场报名,也同时需要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一并到场进行报名确认。
4.4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截至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rbjjzx.cn>)、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中国政府 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上发布。
7.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渤海三路5号
联 系 人:张国涛
联系方式:0451-8650890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成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10号
联 系 人:张东锐
联系方式:0451-82382743
传 真:0451-82527111
电子邮件:chengda999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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